联名提出议案, 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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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邹家虎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当代表就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市人大代表黄晓军说。

    黄晓军是醴陵市检察院检察长。他介绍,这些年来,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应对新趋势、新要求,在2020年1月召开的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晓军等10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议案。同年4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的出台,为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黄晓军介绍。由他领衔提出的这份议案,也获评2020年度优秀议案。

    近两年来,尤其是《决定》出台以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着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共梳理、收集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0余条,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8件,“等外”领域案件5件,均已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行政机关已整改的书面回复;涉及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得到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整体办案规模和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2019年,该院获评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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