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黄雄
株洲日报讯 1月7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已于近日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我市有1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表彰。
2020年12月9日,司法部印发决定,授予3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995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来自我市的醴陵市孙家湾镇孙家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茶陵县马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彭敏明、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朱少淋、渌口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陈战强上榜。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长期以来采取“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等有力措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主动为基层群众解忧,积极为企业排难,有效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实现了辖区内“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矛盾纠纷当地调解率均在99%以上。
人民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具有灵活、高效、便捷等特点。2020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纠纷11028件,调解成功10857件,超额完成“民生100”工程8000件的目标任务,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45%,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065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