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蒋凯宏
株洲日报讯 1月29日,市发改委召开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听证会(简易程序),8位消费者代表和1位经营者代表围绕听证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吸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方案,待市里研究后依法作出行政决策。
免费时间拟延长到30分钟
根据车位使用率和周边停车位需求情况,我市拟将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分为两类价格进行管理,实行差别化收费。
其中,中心城区部分主次干道1394个临时停车泊位将实行一类价格,执行原收费标准,延长免费时间。收费标准为前2小时,每12分钟收费1元,不足12分钟,按12分钟收费;2小时后,每10分钟收费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收费;收费时段为每天8点至21点,其他时段不收费。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中心城区部分次干道、支路230个临时停车泊位将实行二类价格,调整原收费标准,延长免费时间。收费标准为前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费;2小时后按每小时4元计费。收费时段为每天9点至20点,其他时段不收费。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市发改委服价科相关负责人解释:一类价格收费标准不变,但免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延长到30分钟;二类价格收费标准下调,前2个小时的收费标准由5元/时降至3元/时,2个小时后的收费标准由6元/时降至4元/时。同时,停车免费时间延长到30分钟,收费时段也由原来的每天8点至21点调整为每天9点至20点,减少了2个小时。
调整方案获听证代表一致支持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施以来,避免了私家车以及僵尸车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受到与会听证代表的好评。
提高免费时间,部分路段降价,这套“贴心”方案获得听证代表的一致支持。消费者代表张红说:“15分钟免费时间不符合办事规律,很多事情都办不完,免费时间增加到30分钟,是比较合适的。”董杰还建议在调整方案基础上,继续扩大停车收费范围,“让更多路段停车规范起来。”
市城发集团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价格杠杆,能更好地调节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保证大部分车主能够“随到随停”。调整收费价格后,将一如既往地服务好市民停车,降价不降质量。
对于消费者代表关心的“停车欠费”“一车占两位”等问题,该负责人回应,市民停车缴费很配合,很少有欠费现象。如未及时缴费,会有短信提醒车主。由于收费依据地磁感应,如有“一车占两位”情况出现,会按占用车位情况收费:一个地磁感应到就按一个车位收费,两个地磁感应到则按两个车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