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尾巴”问题 何时莫让民心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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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谁强势谁说了算,这是丛林法则,一个讲法治的文明社会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到12月19日,南方公司中华三村许先生家终于来水了。他家从12月11日到18日被断水8天,断水的原因是水费问题。许先生家的水表离他家有十几米远,且有近7米在地下。地下水管漏水,导致他家今年8月的水费由一个月50元左右飙升到1460元,到9月升到了2900多元。许先生向市水务集团求助无果后,自费买了水管,沿外墙接入家中。此后水费恢复正常,但之前2900元的水费,成了“麻纱”。

    市水务集团强调,依据《物权法》,水表前管道漏水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水表后管道漏水由住户承担责任。许先生则强调,埋在地下的水管发生漏水,作为业主是无能为力的,要承担漏水造成的损失,没道理。

    这一节“埋在地下的水管”,是问题的焦点。这个“尾巴”,是“三供一业”改造不到位留下的。许先生家这个单元,12户的水表都在一楼水表房内,水表后部分水管埋在地下,成了用户管不了,市水务集团也不管的“尾巴”。据调查,“三供一业”改造后,南方公司明馨苑、欣月佳园和建设村等地有上千个这样的“尾巴”。

    市水务集团强调“表前表后”的责任划分,住户则认为,用户没有能力承担户外水管的维护,更不敢对漏水的地下水管进行开挖、维修。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认为,如果按“表前表后”划分责任,水表的位置是否合理是一个关键。从许先生家的情况看,水表的位置极不合理,要求用户对地下水管的漏水负责,没有道理,更不应该被拉闸停水。

    在“三供一业”改造前,表前表后水管出问题,都由企业管,安装水表时没有考虑远近问题,“三供一业”改造后,要按“表前表后”划分责任,水表的位置却没有移到用户家门口,表后这些埋在地下的水管成了“麻烦的尾巴”。这个“尾巴”出了问题,板子打在住户身上,用户不答应。

    许先生说,凡事要讲个公平合理。在用户和集团的对峙中,集团拥有碾压性优势,但不能是谁强势谁说了算,这是丛林法则,一个讲法治的文明社会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可以预见,南方公司及其他厂区水表后留有“尾巴”的住户,后面也会陆续遇到水管老化漏水的问题。如果发生这类纠纷就“一锁了之”,对用户不公平,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这个“尾巴问题”不解决,也会造成水资源的巨大浪费,这样的问题,该有人善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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