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不得”剑指“唯论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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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并要求各地各高校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评价指标单一、评价使用功利、高额奖励论文、抄袭代写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学术权力异化等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

    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

    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

    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

    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

    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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