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株洲市要围绕这一目标,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崭新篇章。
一、“脱真贫,真脱贫”,夯实乡村振兴“硬”基础
“解决存量”,严把贫困退出关。对脱贫质量不高的地区和人口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虚假脱贫”,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攻下最后贫困“堡垒”。
“控制变量”,确保脱贫不返贫。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建立返贫申报机制,畅通返贫反馈渠道,确保扶贫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遏制增量”,实施预警管理,防止发生新贫困。构建脱贫对象定向跟踪数据录入监测系统,将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户纳入预警区重点关注,对其生活经营状况给予适当的后续支持。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不断夯实株洲市乡村振兴的“硬”基础。
二、多措并举,打造乡村振兴“强引擎”
主动谋划衔接工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融合。立足区域发展的基础和实际情况,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制定科学的衔接方案,将脱贫以后还需要继续巩固和增加的任务酌情纳入乡村振兴发展中去,把脱贫攻坚过程中的日常帮扶政策转向常态化的乡村振兴民生政策。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统筹好株洲市辖区内各区县(市)协调发展,重点关注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健康、就业卫生和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和发展,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抓住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机遇,大力推进株洲四县(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产业发展的益贫性,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用好用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土地托管、订单帮扶等多种产业形式,更广泛的调动农村低收入人群在产业发展、产业管理、利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参与,让低收入地区和人群可以在产业发展中分享更多收益,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三、人才振兴,凝聚乡村振兴“新力量”
以“内育”培养乡土人才。进一步加强农村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培养新时代的乡土人才,并鼓励他们在“家门口”就业创业,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为振兴家乡贡献力量。
以“外引”完善乡村人才队伍。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适当提高待遇,创造发展机会,吸引一批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能干事、敢干事的现代化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汇聚乡村振兴“新力量”。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