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158座电站整改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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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谭湘东 张孝明 罗丽虹

    株洲日报讯 按照要求,炎陵县今年必须完成立即退出类4座和整改类150座电站的清理整改任务,另4座限期退出的电站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记者从炎陵县河长办了解到,该县相关工作已如期保质完成。

    炎陵县对160座小水电站摸底评估,明确整改分类为保留类2座(黄石、河东电站),退出类8座(其中大院、西坑、石禾坪、岭下4座电站整体限期退出,退出装机容量8720千瓦,洪水江、大坪、大水、双奎4座电站部分退出,退出装机容量2650千瓦),整改类为其余150座电站。

    今年9月16日,炎陵县政府召开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立即退出类(部分退出)电站的拆除工作。9月18日,对大水、洪水江、大坪和双奎电站下达了《关于拆除退出类小水电站设施设备的通知》,1#水坝和相关设施设备于9月20日已完成。

    按照“一站一策”施工要求,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水电建设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拆除相关机电设备;县电力公司专业人员执行停电脱网操作;十都、策源、中村属地乡镇政府聘请土建工程公司负责拆除水坝,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确保不产生二次环境破坏。

    目前,158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生态流量监控监测设施建设已完成,电站的手续补办和生态改造均100%完成了目标任务,已验收并在炎陵政府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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