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商网络“刷单” 被罚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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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姚玉霞

    株洲日报讯 看销量、评价,已成为网购是否下单的重要依据,因此也催生了大量的网络“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近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网络“刷单”违法行为。

    据查,自2019年12月份以来,当事人谭某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未经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允许,冒用该公司的名义在网上招聘了36名员工(其中有6人为专门的刷单客服),从事淘宝网店铺客服接待、客户投诉售后处理,以及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和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帮助淘宝网上的12家店铺提升销售业绩、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经营活动,从中非法获取刷单佣金18862元。

    茶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谭某作出了无照经营和冒用分公司名义,以及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谭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18862元,并处以罚款210000元。目前此案件已经结案。

    据了解,网路刷单是指商家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来自己网店购买商品,通过找人在自己网店进行假买卖和假评价,通过制造虚假高销售量和虚假高信誉度,以美化自己的网店来吸引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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