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罗兰
株洲日报讯 11月17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自力接听市长热线——企业服务专线,就众多企业关心的全市检察机关如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有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有企业相关负责人来电咨询,检察机关在“温暖企业”行动中有哪些服务举措?陈自力回答说,今年,检察机关出台“温暖企业”检察行动工作方案,从10个方面开展“温暖企业行动”:一是围绕压实服务企业发展的检察责任;二是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刑事犯罪;三是依法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四是切实加强对涉企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五是在刑事执行监督中体现对企业的温情关怀;六是切实加强涉企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七是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助企”功能;八是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腐败行为;九是建立“三同步”风险管控机制;十是畅通企业法律维权和法律求助的检察通道。企业如果有上述涉法事项或困难,可以与检察机关联系。
对大家关心的涉企案件问题,陈自力也进行了解答。他表示,旗帜鲜明地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实施“温暖企业”检察行动的核心内容。为此,对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打击绝不放过。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企业、企业人员充分适用依法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如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尽量不诉,努力落实让企业“留得住”“活得好”的目标。
有企业通过热线反映,为了正常经营活动有给付“回扣”“好处费”行为,这是否是违法犯罪,检察院会处理吗?陈自力介绍说,对企业符合国家规定而给付的“回扣”“好处费”的行为,检察机关将坚决予以保护。而对那些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涉嫌行贿犯罪的,检察机关会根据起因、目的、数额、次数以及对象等,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