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崔林
株洲日报讯 11月16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0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炎陵县空气质量全省最佳。城区空气质量28天达标,其中11天为优,17天为良,3天轻度污染,无中度污染以上天气,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3%,与上年同期(80.6%)相比上升9.7%(增加3天),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上月,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分别为: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6.8%;PM10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7.5%;氮氧化物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9%;二氧化硫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38.5%;臭氧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0.3%;一氧化碳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33.3%。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市辖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株洲经开区、芦淞区。
南五县市区(渌口区暂时列入县区考核)方面,10月,炎陵县、茶陵县和醴陵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渌口区优良率为96.8%,攸县优良率为90.3%,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上升12.9%(增加4天),醴陵市上升9.7%(增加3天),炎陵县和茶陵县与上年持平,攸县下降3.2%(减少1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炎陵县在全省共90个县市的排名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