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户村民分红款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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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唐艳丽

    株洲日报讯 “多亏有你们,我们不仅讨了说法,还领到了钱,谢谢你们。”日前,茶陵县虎踞镇三达村陈龙娇等56户村民从镇纪委工作人员手上,领回了迟到2年的产业分红款。

    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在茶陵县开展扶贫专项巡察时,收到群众反映虎踞镇三达村党总支委员张志平侵占群众产业分红款等问题线索。此后,该县纪委监委指导虎踞镇纪委成立调查组。

    2018年,张志平在三达村以迎丰志平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流转土地种植生姜、大蒜,与该村4个村民小组种植姜蒜的农户及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合作社按照生姜每亩200元、大蒜每亩100元的标准额外给农户发放分红补助。

    “因没有台账,张志平将多少农户纳入了合作社,种植面积是多少,我们只能逐户核实。”虎踞镇纪委书记周强介绍,由于村民白天做工,调查人员只能晚上入户了解情况,次日再到田间核实种植面积,光这一个环节就花了大半个月。

    根据调查,张志平实际按每亩100元的标准发放生姜种植补助,少发2830元,同时在给种植农户发放补助分红款时,漏发部分农户分红款11712元,共计14542元。此外,张志平还以虚报种植面积的方式,骗取上级部门种植生姜、大蒜扶贫专项资金22624元。

    目前,张志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侵占、骗取的资金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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