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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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的议案》。上述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请求而提出的。会议认为,为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国务院2020年11月7日提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二、本决定适用于在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

    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适用本决定。

    三、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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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4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

    据新华社香港11月1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1日宣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被香港特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4名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香港特区政府宪报显示,特区政府11日已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的宣布》刊宪公布。

    又讯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11月11日发表声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为规范和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宣布第六届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等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又讯 香港特区政府11月11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宣布第六届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等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日会见传媒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合宪、合法、合理,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相关规定。香港日后需理顺及修订本地法例,以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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