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城关
株洲日报讯 “最美招牌和户外广告”评选活动还会举行吗?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可享受哪些资源费减免政策?11月10日,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坚接听企业服务专线,为市民答疑。
广告企业的资源费减免政策备受关注。刘坚介绍,受疫情影响,不少广告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为此,市城管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户外广告企业发展的通知》,减免户外广告经营企业今年2月和3月的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此外,疫情期间续批或新批的广告位,经现场勘察审核符合规划等要求的,广告经营企业可先行办理行政许可,最长可延迟100天再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可申请将商业广告位改为长期(2个月以上)公益广告位,公益广告发布期间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截至目前,享受资源费减免政策的商家有11家,广告牌52处,免除资源费26.9万元,申请做长期广告位的商家有3家,总面积1308平方米。
“‘最美招牌和户外广告’评选活动以后还会举行吗?”市民陈先生是一家餐饮企业负责人,前阵子如火如荼举行的“最美招牌和户外广告”评选活动,给许多参与的企业带来人气,他期盼今后也有机会参与。
“这一活动是推进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服务和温暖企业的创新之举。”刘坚表示,该局将争取每一至两年举办一次,欢迎更多企业踊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