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罗缘缘
株洲日报讯 日前,芦淞区城管大队接到举报称,南环线有渣土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没有采取密闭措施导致物料遗漏,造成路面污染。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在建宁大桥至坚固立交桥路段,地面散落着建筑垃圾废渣,并留有长长的泥泞车辙印。随即,他们拦停了运输车辆,对司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污染路面的渣土车共有4台,这些车辆将建筑废渣运输到一家再生资源环保公司进行终端处理,但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对于路面的污染,当事人也没有及时冲洗。
根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六规定第一款,渣土车在运输建筑垃圾的过程中,沿途滴洒,丢弃建筑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在拍照取证后,向司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污染路面进行打扫处理,洒水清洁,恢复路面原貌。肇事车辆所在公司被处以三万元罚款处罚。
芦淞区城管大队渣土管理中队执法队员周军介绍,对未办理相关清运手续、未密闭运输沿途滴洒漏等违法行为,城管部门一直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接下来,他们还会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