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批 2020年9月2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整改责任主体16D2020092816天元区黄河南路六桥旁有一间做绝缘产品的公司,晚上经常有刺激性气味。 株洲市
天元区
废气 株洲市绝缘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9月29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对株洲市绝缘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产生废气主要是板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排放点已安装布袋除尘机,共有11套,另有1套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烟尘,复合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甲苯)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年定期对该企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指标进行检测,2019年11月26日和2019年12月24日的检测结果显示:有关污染因子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该公司2009年6月开始投入生产,主要从事板材(环氧板、纸板、木板)机械加工和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制造,总投资1100万元。该公司搬迁项目,200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5月通过 “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
不属实 处理情况:
要求该企业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特别是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外排,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17D2020092817醴陵市李畋镇太坪村樟树组德信防潮剂厂对面有一家生产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封口药厂,里面扬尘和噪音都巨大,对周边几十户农户造成很大的影响。老板有黑社会性质,怀疑有镇上干部参与其中,关系很强硬。举报者害怕受到威胁。 株洲市
醴陵市
大气、
噪音
2020年9月30日,李畋镇会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对该投诉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1)关于扬尘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暂未生产,经了解,该企业主要生产时段为上午,生产中粉尘经负压装置收集,再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收集后粉尘作为产品销售。生产区采取封闭式车间,生产车间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周边50米范围内仅有一户居民,已租赁该房屋作为员工休息使用,厂区外周边地面、沟渠及树木未发现粉尘污染情况。
(2)关于噪声问题。该企业主要日间生产,夜间未进行生产作业,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针对检查及投诉反映的情况,环保部门下达了监察文书。
(3)关于反映“老板有黑社会性质,怀疑有镇上干部参与其中,关系很强硬”的问题。公安部门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安排李畋镇中心派出所配合李畋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目前,公安部门暂未接到涉及该问题涉嫌违法和犯罪的移送案卷材料。
不属实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察文书,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时段,进一步完善废气、噪声防护措施,保持厂区整洁,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产中粉尘排放情况及噪声情况进行监测,提供检测数据。无 醴陵市
人民政府
18D2020092818天元区湘山路华都路华府龙苑小区下面有一家新疆羊肉串,晚上营业期间,烧烤用的木炭,投诉者说油烟是直排,营业时间比较晚,噪音扰民。 株洲市
天元区
大气经核实:该新疆羊肉串店实名为新疆麦麦提烤肉店,于2020年4月开业,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因为门面没有专用油烟管道,所以净化后的油烟朝店外排放。部分属实原本门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过街道、社区和区环保部门多次沟通,已督促该店安装好了油烟净化器,并要求他们定期清洗建立好清洗台账。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19 X2020092801株洲市天元区明月湖小区内有一近二十多亩又脏又臭的池塘,湖面周边范围内无人管理,导致生活污水排入,湖水污染严重,晴天恶臭熏天。严重影响小区居民身体健康;湖面四周也无栏杆围挡。 株洲市
天元区
水2020年9月30日上午,泰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中队、社区专干、小区物业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落实。经调查,明月湖小区中央的池塘长度151米,宽64米,平均水深2.55米,水域14.496亩,池塘边没有护栏,四周以大型树木和绿化带围绕,有生活污水排入,湖水污染严重,水体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投诉情况属实。属 实原计划于2020年由泰山办事处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社区协助进行污水治理,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耽误了时间,同时政府防疫导致财政资金紧张也导致了延期。现已计划2021年对明月湖小区内的池塘开展治污项目。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20X2020092802株洲醴陵市阳三石办事处企石村非法私建了一个洗砂场(导航上显示坐标为27.6725186、113.5476088处)两年来,山体被挖,黄土裸露,山体植被已破坏,水土流失非常严重;一口山塘变成了黄泥塘;出行主要道路被砂场占用,且压毁严重,雨天是泥浆,晴天是扬尘。 株洲市
醴陵市
生态、大气 2019年7月17日,市林业局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该洗沙场非法占用林地1902平方米。
2020年4月27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市矿山、砖瓦、洗沙场专项检查中,发现阳三石街道办事处企石村上石塘组一非法洗沙场正在进行生产。经现场调查,该洗沙场投资人为李维友,现场建设安装砂石水洗生产线一条,已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池塘内,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属于非法生产企业。
9月29日,阳三石街道办事处、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及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就该举报问题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核实,通过前期专项整治拆除取缔,洗沙场并未发现重新生产迹象,山体恢复和复绿基本完成,且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
属实 市林业局于2019年8月13日对该沙石场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902平方米)的行为作出了林业行政处罚,限其于2020年1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并处壹万玖仟零贰拾元整的罚款。
2020年4月28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致函市科工信局,依法申请对该非法洗沙场采取解火措施。5月8日,阳三石办事处会同市科工信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开展联合现场执法,对洗沙场进行了解火断电。
2020年5月15日,市自然资源局对该非法洗沙场经营者刘夕华进行了立案调查,6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3584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358平方米旱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对非法占用的3226平方米有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共计57340元整的罚款。
5月18日,阳三石街道办事处、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对洗沙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洗沙场6月底前将沙场设备自行拆除完毕,并将现场进行生态复绿,否则将联合多部门对沙场设备强制拆除并清场。负责人当场表态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自行拆除,并进行复绿。
7月10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洗沙场进行复查,该洗沙场已对现场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已进行生态复绿。
无 醴陵市
人民政府
21X2020092803株洲市渌口区青龙湾团山组,青龙湾江南大院附近的污水处理设施只是摆设,并没有启动,污水就直接排到农田,担心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株洲市
渌口区
水污染由于污水站进水管网因受到挤压而破损,且设备出现故障,造成污水站无法正常运行。该事件发生后,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多次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恢复破损管道和维修设备,均受到当地村集体村民强烈阻工。经调查了解,发生阻工原因主要是由于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压力大,未及时拨付部分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用,导致施工队伍无法进场施工。(后页附现场照片)否自收到群众信访件以来,区住建局多次牵头渌口区生态环境局、渌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深入问题现场进行调查。目前,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预计10月20日完成整改内容,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投入运行。无 渌口区
人民政府
22湘环督株[2020]0003号督察组对株洲市天元区的天合休闲山庄和附近的合花高排渠进行检查,发现合花高排渠水质浑浊,且周边存在涉嫌偷排的企业,可能是造成天合休闲山庄渔业损失的原因之一。请天元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加强对合花高排渠周边企业监管,提升合花高排渠水质。 株洲市
天元区
水、大气 1.因高排渠水源主要来自于地表径流,在降雨季节,自上游天易和城发两家的建设工地处携带黄泥流入,是水质浑浊的主要原因。
2.关于企业排放问题,经初步调查:近端的信息港等园区企业均仍在建设,无排放可能;零星企业中,神龙砖瓦厂、湘江粉丝厂等已在征收算账,根据征地拆迁整体部署,近期已基本停产;暂无征收规划的三家企业中,两家农业生产企业生产排污量极少,腊制品厂则建设了专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和群丰镇均对其进行定期监管;较远处天易科技城企业排放是否存在问题,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正在组织第三方进行检测。
3.关于高排渠水质含泥问题,现场采取多级沉淀方式,根据职能部门反馈,小麦港入江水质有明显好转,几次检测是达标的。
属实 处置情况:
一是积极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加强水源入口整治,加强渠道清淤。二是加强巡查力度,防治企业超标废水经由该渠道排入湘江。三是积极协调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待周边检测结果出台后及时判明责任,依法处置,并将有关结果进行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23湘环督株[2020]0004号督察组对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大坡冲组的湖南味佳棒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私设排污暗管,涉嫌利用暗管偷排。株洲市中心检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对该企业总排口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氨氮含量为11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相应限值6.3倍。 株洲市
天元区
水湖南味佳棒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大坡冲组,法人代表唐木旺,主要从事腊肉、腊鸡、腊鸭的加工。该公司配备了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该系统投资约20万元、每天处理污水能力为30吨。属实 处置情况:
1.2020年9月26日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氨氮含量为11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相应限值6.3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将对该企业立案处罚。
2.暗管情况:现场发现暗管,但未发现有排放污染物的证据。据当事人交代,此暗管是前房主铺设,且位于企业大口径污水收集管上方,不存在偷排漏排。因只有存在暗管事实,没有发现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所以根据法律要求,不构成使用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责令该公司于当日之内将该暗管取缔。
3.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风机24小时开启。前几天熏制用原料是以前放在低温腌制库的肉品,直接熏烤,没有产生生产废水,只有一点洗地废水排放,所以废水池还未达到处理限度(未达到污水池容量的四分之三),暂时不需要启动启浮机对废水进行初处理。整改情况:
该公司从2020年1月29日停产至2020年9月20日。目前已将暗管堵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按照“一律停止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一律停止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核查,一律停止各类环保督察”要求,对该公司进行指导服务,对存在环保问题的要求整改并给予一定的过渡。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将对该企业进一步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24湘环督株交〔2020〕0007号醴陵市江南砂石加工厂,涉嫌在地灾项目治理工程中越过治理范围进行非法开采。请醴陵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肃依法处理,于10月11日中午12时前将查处结果反馈督察组。 株洲市
醴陵市
土壤 2017年6月,因强降雨导致我市李畋镇南桥居委会长塘组发生山体滑坡,严重危及下方32户158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险情发生后,经醴陵市政府批准,由李畋镇人民政府为长塘滑坡治理责任方,负责长塘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为治理该地质灾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四队对该应急治理工程项目进行了施工图设计。
根据方案要求需对滑坡采用分级放坡进行治理,治理工程总投资造价约670万元。因投入资金过大,为保障32户158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畋镇人民政府向醴陵市人民政府请示,醴陵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李畋镇人民政府为业主筹集资金治理该地质灾害点。为治理该地质灾害点,李畋镇人民政府委托醴陵市江南砂石加工场进行治理。目前,该地质灾害点已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但未按方案完成治理。
2020年10月9日,分管矿山行业市级领导带领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和李畋镇等部门单位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召开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现场调度会,提出了相应整治要求。
属实 2020年9月4日,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加工场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于2020年9月7日对其立案调查。对该加工场法人代表、现场负责人、南桥社区居委会干部以及周边群众等四人做了询问笔录,请相关专业技术队伍对项目治理现场进行了测量。经查,该加工场在地灾项目治理过程中越过治理范围进行砂石加工,破坏山体面积4794平方米。
10月9日,现场调度会上,分管矿山行业市级领导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要兼顾群众利益、诉求及企业发展问题,存在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市自然资源局要尽快拿出地质灾害治理的后续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按要求加快进行整治。
关于醴陵市江南砂石加工场破坏山体进行砂石加工行为,市自然资源局已立案,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该地质灾害点,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四队重新开展设计,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出具新设计方案,且承诺该地灾点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和复绿。
无 醴陵市
人民政府
注:1.标*的问题为重点信访举报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