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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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十三 批 2020年 9 月 27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整改责任主体1D2020092701芦淞区中医院隔壁曹塘坝火电小区反映中医院:一是化粪池臭气很浓;二是围墙下面放气的声音很大,扰民;三是垃圾的臭气很难闻。 株洲市

    芦淞区

    大气情况收悉后,贺家土街道办事处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协同中医院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具体情况为:1.医院污水处理站化肥池封闭不完全,有臭气外溢现象;2.药剂楼烤药房蒸汽排放管排放余气的声音较大;3.医院垃圾站日产垃圾堆积较多,气味较大。投诉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该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基本属实根据调查情况,要求医院10月底前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污水处理站的化肥池进行全封闭处理,防止臭气外溢;二是在药剂楼烤药房蒸汽排放管末端加装一个收集水箱,将余气排入水中,以降低排气分贝;三是要求垃圾站的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扫场地,并用84消毒液进行消杀。无 芦淞区

    人民政府

    2 D2020092702 反映天元区群丰镇亿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村民有影响,认为循环水未做到防渗处理。 株洲市

    天元区

    水、大气公司采用火法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外排。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该公司于2014年对原有的废水处理回收系统进行了提质改造。采用 “微电解+斜板沉淀”法处理(日处理能力200吨),处理后的废水返回冲渣,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处理系统,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收集后泵入600立方米收集池,经处理后用于冲渣。设有两个水循环池,窑尾沉降室冷却水循环池和窑头冲渣水循环池,该两个循环水池均已做了防渗漏处理。公司配套烟气脱硫除尘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烟气经表冷除尘、布袋除尘后再经脱硫除尘后高空外排,除尘得到的烟尘即为公司产品次氧化锌。在排口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且与环保部门联网。不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按要求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在线监控必须有专人看管。待检测结果出来,如有超标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将对该企业一是责令整改,二是立案处罚。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3D2020092703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大山组几十亩耕地被废砖渣填埋之后,租给别人做停车场,社区书记组织的,以组委会的名义收取砖渣填埋费几万元。此行为破坏了耕地。 株洲市

    天元区

    生态该土地权属合花社区大山组,早于2002年,该组协议租赁给株洲市合花园林有限公司(私营),用于苗木种植等农业开发,合花园林公司在租赁地块建设了办公楼、围墙等设施。2015年,合花园林公司将该项目连同地表附着物、土地租赁使用权一并转给株洲市城发集团下属的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国有),因此投诉件称其为“合花园林”,而门牌悬挂的是“市政园林”。此后不久,随着天易科技城项目的建设进入该范围,政府将该地块中的房屋、设施和部分土地依法征收。目前,该地块中现存房屋及周边的土地已归属国有,而停车的范围仍属组集体,根据天易和天元区自然资源局反馈,目前包括停车范围在内的剩余约30亩土地正在办理代征手续。2020年8月,大山组考虑到闲置土地已在办理代征,且闲置多年恢复耕种不易,为提供该组居民收入盘活集体资产,经协商,在天易集团公司和合花社区的见证下,签订租赁协议,约定代征事项并提前支付租金后,天易公司将承租地块平整,整体用于停放车辆使用。部分属实处置情况:一是协调自然资源局和敦促天易集团加快代征推进进度;二是对近期用途加强监管,杜绝影响环境项目进入该区域;三是责成社区加强对该居民小组后续取得的租金的监管,一如既往的及时分配到人。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4D2020092704反映天元区新闻路香草园一栋门面,有好几家餐饮店的油烟扰民,还有1栋二单元楼梯口有个烟囱向外直排油烟。 株洲市

    天元区

    大气经核实:香草园一栋门面位于新闻路马路边,目前有4家餐饮门店集中在此,4家门店有3家安装了油烟排放设备,并且可以正常工作,其中未安装的1家已购买油烟净化设备还没来得及安装。部分属实对于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建立清洗台账的门店,督促其按要求对油烟机进行清洗并建立台账;津市牛肉粉店因特殊情况,暂无法安装油烟净化器,门店已承诺会尽快安装好油烟净化设备并按环保标准连接好排烟管道。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5D2020092705反映石峰区金利亚焚烧垃圾发电厂,一是该厂距湘江只12.7公里,违规建筑,在居民区中间;二是超标排污,人体感觉是恶臭气,很难闻;三是欺骗行为。政府承诺不会建设排污企业,公参是造假的;四是地方领导不作为,蒙蔽群众,说该厂只会给周边群众带来好处;五是癌症病人多,主要是产生的二恶英对人体伤害大。 株洲市

    石峰区

    大气受季节及风向影响,该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会飘散到防护距离外的部分村民家。由于部分主要生产和在线监测设备长期处于高温高湿环境中,设备零部件、电子元件非常容易损坏及出现故障导致不得不停炉维护,加上设备本身定期维护致使停炉过于频繁,造成部分收集废气无法及时经过焚烧处理而溢出排放,受风向影响飘散到村民家。属实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要求该企业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验收,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的情况,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努力为居民建设良好居住环境。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针对现有的设备故障,保证易损件备货充足,能及时更换,编写大修方案和准备施工材料,对一、二号炉进行全面完整的大修,保证设施后期的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定期开展全厂大检查,对现场不满足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求进行立即整改。三是加强与村民的联系工作,做到多了解多沟通。四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按国家要求定期对周边大气进行监测。无 石峰区

    人民政府

    6 D2020092706反映天元区珠江花园门口,一是地摊摆在天元泰西卫生室门口,救护车进不来,病人的车也进不来;二是赵记粉店,在墙上挖个洞排放油烟,厨房废水也是明沟排入下水道,老鼠成堆;三是老粉铺的油烟直排,噪声大。 株洲市

    天元区

    油烟2020年9月28日下午,泰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中队、社区专干、小区物业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落实。该地点位于珠江南路珠江花园门口,调查时有地摊摆在天元泰西卫生室门口;门店共计2个,一个名为赵记粉店,另一个名为老粉铺,均有工商营业执照,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投诉情况属实。属实对地摊摆在天元泰西卫生室门口的问题,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对摆地摊者进行了劝导、整顿,禁止在此处摆地摊。对赵记粉店、老粉铺两家门店老板宣讲了有关环保政策,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于7天之内整改完成。同时也要求两家门店老板保持周边卫生良好。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7D2020092707芦淞区鑫盛路新方圆电碳公司之前督查过几次属实,这次督查期间暂停了工作,假装拆除了设备,但把窗户打碎了后继续在烧东西。请求再次核查。 株洲市

    芦淞区

    大气情况收悉后,龙泉街道办城管办工作人员协同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该问题为2018年省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已完成整改销号,且与此次省环保督察第七批D2020092109号投诉件重复。经核查,厂区内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搬离,且断水断电,不存在继续生产问题,现场也未发现烧东西现象。投诉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不属实该厂区地块已被市政府收贮,目前正拍卖中。无 芦淞区

    人民政府

    8D2020092708(*)渌口区渌口镇梅子湖黑臭水直排渌江,投诉者早上散步可以看到。 株洲市

    渌口区

    水 经现场检查:1、现场杨梅水闸处于关闭状态,但密封性不足,有小股水流出来;2、现场没见到明显的发黑污水排出;3、渌口区梅子湖周边近六年来无种植农作物习惯,周边也无大型养殖场,梅子湖周边河道水底不存在化肥、农药等农业方面的污染。

    水样检测报告:2020年9月30日经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梅子湖及其闸口水质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I中III类标准限值。

    不属实今后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梅子湖及其周边的截污纳污、畜禽养殖清退、水体治理等工作力度,确保梅子湖水质进一步提高。无 渌口区

    人民政府

    9D2020092709天元区嵩山路花园二村49栋101户,纯住宅小区里白天做餐饮名称叫隔壁家老王,晚上做麻将馆。一、油烟直排下水管网扰民;二、晚上麻将馆噪音扰民。 株洲市

    天元区

    大气、

    噪音

    经核实:该饭店位置位于花园二村49栋一单元住户,属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已安装油烟进化器。部分属实经上户了解,住户将单独房间改成了独立包厢,用于麻将娱乐,经营餐饮一事,街道生态环境办已对其作出停业整改要求,并已摘掉餐饮店招牌。无 天元区

    人民政府

    10X2020092701醴陵市石亭镇长塘村壹号搅拌站,该站自2018年建成以来,一直忙于生产,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生产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以及扬尘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特别是该站生产时所用的水量很大且全部取水来自地下水,该过程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量以及水质。 株洲市

    醴陵市

    大气、水、噪音1.2020年9月18日,石亭镇人民政府会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醴陵市自然资源局、醴陵市科工信局、醴陵市林业局、醴陵市水利局、醴陵市市场监管局、醴陵市应急局召开部门联席会,就该问题进行研究。2.该企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用电备案,未办理其他手续。3.现场查看发现,未见明显排水和水土流失迹象,且周边的树、竹子未发现有明显影响。属实1.2020年1月16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醴陵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目前罚款已到位;2.2020年6月,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对该搅拌站下达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3.2020年9月11日,石亭镇人民政府对壹号搅拌站已实施停产整顿,粘贴封条,切断了搅拌机主电源;4.2020年9月14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未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启动生产;5.2020年9月18日,市水利局对其下达了《关于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回执)》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补办有关手续。无 醴陵市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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