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本月初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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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参保时间截至12月31日

    株洲日报记者 刘琼

    通讯员/杨浩

    株洲日报讯 10月9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从本月初开始缴费,正常参保时间截至12月31日。

    据悉,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月30日前续费的,当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7月1日起停止当年度的个人缴费补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年,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人/年。在校学生儿童以学校(含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办理;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新参保,直接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医保手册到华融湘江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的株洲市各网点缴费。此外,还可通过下载“湘税社保”APP或扫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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