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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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什么时候开始?

    答: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2020年9月-12月期间,普查员会和您联系进行信息采集。

    2.每一个人都要参与人口普查吗?

    答:所有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都是我们的普查对象。

    3.人口普查要登记哪些内容?

    答:人口普查涉及多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4.人口普查是否登记一次即可?为什么普查员要多次联系我?

    答:人口普查分为多个阶段,除去每户都要参与的清查摸底、短表登记等工作,还有部分住户会被抽取参与长表登记、比对复查等工作,可能需要您不止一次的支持配合。

    5.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吗?

    答:为节省登记时间,您可以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公民身份号码、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员的现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员向普查员申报。

    6.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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