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社会停车场 不能“画地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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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鸣

    【堵住道路两头,收入立马到手,对错无人评说,不管人行可否。】

    近期,笔者从河西某小区路过,发现原来的人行通道变成了两头封闭的社会停车场,过往行人来往很不方便。类似“画地为牢”停车场在我市一些小区普遍存在。

    小区边建社会停车场,缓解社会停车压力,无疑是好事一桩。但对未经批准的“画地为牢”社会停车场,过往百姓则意见纷纷,并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秩序。

    据业内人士介绍,类似停车场,既不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又不办理任何手续,只要物业公司和社区小区居民达成共识即可,“堵住道路两头,收入立马到手,对错无人评说,不管人行可否”。这种做法十分不妥。

    按照规定,设立社会停车场需要公安交通、城管和规划部门批准。但是这类“占地为王”的停车场,不少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还存在很多社会隐患和问题。如有的小区人行道,本来就不宽裕,变成停车场后,致使行人过往更加困难;有的物业公司与居民因利益分成问题纷争不断等等。

    笔者以为,解决社会停车场“画地为牢”的问题,一要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城市公共道路不能建停车场;二要建立必要的审批制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和环境评估,不能乱建;三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四要创新公共面积的管理办法,该政府投资建设的由政府建设,该小区居民利用的应由小区居民合理利用,该是人行通道的必须保留通道。

    总之,小区社会停车场建设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不可随心所欲,占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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