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株洲日报讯 日前,醴陵市纪委监委澄清了2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今年1月,群众实名举报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其反映的浦口镇一家人大药房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没有依法查处。经核查,该局执法人员刘峥嵘、杨毅根据投诉人的反映,认真履职、依法依程序进行了处置,没有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行为,且还积极协调举报人和店家促成了有关问题解决。调查组向实名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对调查情况表示满意。醴陵市纪委监委对此问题信访了结并予以澄清。
2019年8月,群众实名网络反映李畋派出所在处理瞿某某非法拘禁他人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经查,李畋镇派出所依法依程序办理了瞿某某非法拘禁他人的案件,并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移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调查组没有发现李畋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办理该案时存在收受财物行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调查组向实名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对调查情况表示满意。醴陵市纪委监委对此问题信访了结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