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邹怡敏
通讯员/李志平
株洲日报讯 日前,渌口区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公安局渌口分局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年9月10日起,渌口区中心城区实施家禽、家畜集中屠宰,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进行活禽、活畜交易,禁止在集中屠宰(存放)区以外的场所宰杀活禽、活畜。
“过去,活禽屠宰店里鸡毛、动物内脏、血水到处可见,农贸市场内污水横流、蚊蝇乱飞、气味难闻,到了夏天,我家不敢开窗。”家住向阳农贸市场附近的居民李正根认为,这样既影响了群众生活,又影响了农贸市场经营。
今年7月,该区对城区所有的家禽宰杀点进行全面整顿,加强活禽宰杀店面规划建设,把活禽展示区、宰杀区、销售区三个区域隔离出来,禁止店前宰杀行为。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保障禽畜类肉品质量安全,该区确定将甘塘坡农贸市场二期改造成禽畜集中屠宰(存放)区。
公告明确,家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养殖禽类;家畜是羊、犬、家兔等供食用的养殖畜类;家禽、家畜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禽、畜胴体、肉、脏器、头、皮、血液等。该区要求进入渌口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家禽、家畜产品,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市场主办方将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书,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