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罗丽芳
株洲日报讯 “感谢你们尽心尽力,帮我拿回了这笔钱。”近日,李某将一面写有“一身正气办案 鞠躬尽瘁为民”的锦旗送到芦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任君手中。
事情还得从1999年5月说起。当时,因一起交通事故,李某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陪护治疗。而被执行人王某及株洲某金属回收公司拒不承担责任。随后,李某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赔偿李某4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芦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控,未查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帮助李某申请到司法救助10000元,缓解其生活压力。
2019年,任君陆续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款项流入,成功冻结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李某4万余元。今年6月,上级出台一份关于联合交警部门启动被执行人车辆扣押工作的文件。执行法官任君遂将王某的车辆录入交警的系统。
今年6月4日,芦淞区法院接到电话,长沙县黄花交警中队在机场附近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被查封的车辆。任君随即赶到长沙县,并成功扣押车辆。车辆被扣押后,王某电话联系任君,想要和解此事。
任君将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人李某约至芦淞区法院。双方刚见面情绪都比较激动,任君立马将双方分开进行沟通,通过释法明理让双方再次坐在一起协调。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王某先行支付29万元,扣押车辆经过网络询价价值约10万元,待挂网拍卖成功后,钱款汇至李某账户。由此,这起跨越20年的旧案圆满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