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我公司与王海清(下称“你”)签定了《株洲市磐石辉煌时代住宅小区附属工程施工合同》,你于2017年10月向我公司递交结算资料,我公司自2017年11月多次与你对审,并初步确定结算金额。之后我公司多次以电话等方式联系你审定结算,你均置之不理,2019年元月后已无法再联系到你。现我公司审定该工程结算总价为人民币捌拾贰万贰仟伍佰壹拾壹元(£822511元)。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我公司最终确定该工程结算总价,逾期视同你认可我公司审定的结算总价。
湖南磐石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