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工作二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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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王琳芝

    株洲日报讯 8月5日,我市河长制工作第二季度考核结果揭晓:醴陵市、芦淞区分别位于A类、B类第一,攸县、云龙示范区分别位于A类、B类末尾。

    7月21至22日,市河长办会同相关市直部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四不两直”形式,通过实地察看、追踪访问、查看资料等方式,督查考核了各县区的乡镇河长办标准化建设、省市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河长巡河履职以及河湖形象面貌等工作。市水利局对水利建设项目、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最终,第一季度考核结果为:

    A类:第一名:醴陵市94.18分;第二名:炎陵县92.62分;第三名:茶陵县92.46分;第四名:渌口区91.32分;第五名:攸县90.14分。

    B类:第一名:芦淞区90.52分;第二名:天元区90.34分;第三名:石峰区89.11分;第四名:荷塘区89.04分;第五名:云龙示范区87.29分。

    据了解,每个季度考核结果将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发现的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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