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地建设有标配 河长履职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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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今年,我省全力打造河长制工作创新升级版。我市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保先晋位”“全域Ⅱ类水”工作目标。

    今年过去了大半,河长制工作干得怎样?取得哪些成果?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县乡阵地标准化建设全域全覆盖

    上月末,我市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河长制标准化建设约谈会,对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的12个乡镇(街道)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各乡镇(街道)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纷纷表态发言,将对照问题严肃整改,尽快补齐短板。前几天,市河长办再次深入基层“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标准化是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规则与手段。今年以来,我市突出标准引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阵地突出“六要”。在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操作性与实际性相结合的原则,从工作体系健全、工作场地固定、工作人员专职、工作经费专项、办公设备完备、管理制度科学等6个方面下功夫,明确了基层河长制阵地建设12个具体建设内容。目前,全市县乡两级基本实现了阵地标准化建设全域全覆盖。

    宣传培训突出“五化”。信息报送上突出规范化、主题活动上突出常态化、学习培训上突出系统化、特色亮点上突出品牌化、公众参与上突出全民化,其中开展学习培训28次,打造河长制特色亮点工作22个,建立河长工作站平台24个及民间河长办公室,成立了“1+15”志愿者队伍,开展“六进”活动50余次。

    河长履职工作经验获全省推介

    前不久,我市河长履职实行“四字诀”“三步法”的方法,得到省河长办公众号推广。这是我市在河长巡河履职方面的重要创新。

    为便于记忆、便于执行,我市用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提炼了县乡级河长职责“四字诀”、村级河长“三字诀”,明确了县级河长“巡、治、考、报”四个方面10条职责,乡级河长“巡、治、考、报”四个方面9条职责,村级河长“巡、治、报”三个方面8条职责,使各级河长清楚各自职责,切实把管河护河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河长巡河履职不走样,河长更换不断档。

    实行河长巡河流程化管理,总结梳理了河长巡河“三步法”,明确了“看” “查”“交”三个巡河步骤,将每个步骤要巡查的具体内容也进行了规范,详细梳理出巡查内容11项,使各级河长明白了解日常巡河工作任务及具体操作内容,确保巡河有章法,巡河真实化。

    为了使巡河记录更科学、更简洁、更真实,避免弄虚作假、纸面巡河,株洲市以“台账+巡河记录表”的形式,统一设计印制了河长巡河记录本模板,并要求巡河记录必须河长本人填写,整改结果必须有同一角度对比照,巡河记录必须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做到各级河长“巡河人人有记录、整改次次有实效、履职条条有红线”。

    今年上半年,全市四级河长均完成规定巡河次数,巡河质量显著提高,河长角色定位更加精准、责任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

    湘赣协作推进渌水省际样板河建设

    今年,我市要实现“全域II类水”,提升渌水水质和样板河建设是最关键的落笔。

    市级层面,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指挥长的指挥部与办公室,抽调专人,实行挂图作战,在去年下达第5号总河长令,印发渌水省际样板河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今年又按照“全域II类水”的要求,制定了行动方案。

    全力推进“6333”工程。大力开展防洪堤防达标提质建设、堤防岸线整治、排污口整治、城乡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和“清四乱”巩固提升等6大行动,加快推进湘赣边区段、醴陵城区段和渌口城区段3个示范河段建设,启动莲花石-大屏山段、石亭河段、渌口区自来水厂-入江口河段等3个重点河段和明兰河、磨子石河、石里浦河等3条支流的生态修复和治理。目前已经铺排了46个项目,完成投资47.76亿多元,确保年内实行II类水目标。

    开展流域共治共享。推进了渌水流域湘赣边区协作,与萍乡市签订了《渌水(萍水)流域综合治理水利工作合作协议》,建立了协同规划、协同管理、河道联合保洁、水质联合监测、联合巡查督察和跨界河流信息共享机制,在防汛、水质保护、漂浮物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协调作用。

    常态化督查考核压实河长制责任

    发挥考核“指挥棒”,加强调度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

    推行“4+1”模式。“4”,即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比,每季度的考评内容、评分标准及细则均由市河长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下发;“1”,即年底考核,市河长办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年初下发,年底统一组织考核评分。同时,把各级明查暗访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实行扣分制,强化明查暗访作用,促进工作常态化。各项重点工作则由相应的成员单位进行评分。

    代表委员参与。取得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每个季度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暗访督查,独立评分,按比例计入成绩。

    考核结果公开。三个层面公开,第一,每季度的河长制考核结果,及时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公布;第二,每季度的河长制考核结果,以专报形式通报给各级河长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第三,在每年的全市相关会议上,对全年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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