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籼稻、中晚稻每百斤 最低收购价提高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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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7月28日,记者从全市早稻收购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推进会了解到, 今年粮食收购政策有部分调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由2019年的粮食120元/百斤、中晚稻126元/百斤,分别提高到121元/百斤、127元/百斤;从今年开始,全省14个市州对粮食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根据检测结果收购,实行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根据政策,进入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期,无法消化的超标粮食,市县政府都要按要求作为地方临储粮组织收购,对农民送交的粮食要做到应收尽收。我市从今年开始,超标粮食的销售处置费用由市县承担,市级承担40%,县级承担60%;2021年市县按20%和80%的比例两级承担;2022年市财政“退坡”,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指出,抓好粮食收购,是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今年粮食收购特别是早稻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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