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多规合一”等。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年内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三是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授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四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实施效果为重点的政策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