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减轻 给予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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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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