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让企业“翻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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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一些“扶上马,送一程”,不能老让企业“翻跟头”。】

    一园区企业近日反映:企业一处建了多年的违章建筑,本是用于企业主业生产配套服务,自2018年以来,已经历过几家部门三番五次联合清理、核对和审查了,有关部门已经表态无需拆除了,可有管辖权的办事处近日又通知要清理和拆除。昨日一个电话,今天一个通知,明日一个单子。涉事企业颇有微词,老板认为疫情过后,恢复生产本来就难上加难,对同一个问题折腾来折腾去,跟斗翻了一个又一个,还真叫人烦心。

    该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还真非独此一家,具有一定普遍性。对一个企业轻微违章违法问题,有关部门不是一次性“了断”,而是经常拿来“说事”。如低效用地提质、环境污染治理、违法建筑拆除、超范围经营,甚至“门前三包”的落实等。常常弄得企业头昏脑涨、心烦意乱。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既有企业法制观念不强,自身约束力不够的原因,有问题产生当初,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不够和监督管理不力的责任,也有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关系没理顺和责任不明确的因素,更有局部利益作怪,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的表现。说到底,根子还在关心、关怀、体谅和服务企业意识不强。

    疫情防控还在进行中,复工复产路漫漫。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如多打一些“防疫针”,不能搞事后“诸葛亮”;多来一些“一件事、一次结”,多一些条块结合的联合执法,不能搞“你方退罢我登场”;多一些“扶上马,送一程”,不能老让企业“翻跟头”。如此,企业才有安稳、有序和优质的发展环境。当然,企业在加快发展,提升效益的前提下,也必须严格自律,做到不违规、不违章和绝对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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