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唐文敏
株洲日报讯 考虑到疫情的影响,今年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年底,但其他市场主体依然是6月30日前完成年报。5月2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市场主体年报率在60%左右,建议各类市场主体尽快申报。
企业年报是指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并且向社会公示,供单位和个人查询。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报送2019年度年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海关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均实行“多报合一”。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海关管理企业统一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和渠道填报。
今年年报有新增公示信息与填报内容的变化,即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的许可证信息随企业年报一并公示;所有主体新增特种设备信息填报内容。
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