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区不文明现象说“不” 助力更高质量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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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我们小区有居民趁着‘五一’假期在私搭乱建,遭到居民阻止。”5月6日,家住天元区嵩山路街道莲花社区大江观邸小区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表示,创建更高质量文明城市工作正在全市开展,小区居民要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共同抵制小区不文明现象。

    小区文明考核指标:看得见、摸得着

    去年5月的数据显示,市区(不含渌口区)有小区1081个。其中,有物业管理小区488个,无物业管理小区593个。

    记者从市创文办获悉,根据市文明办印发的《建设新时代全域化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主要实地考察站点工作规范》的要求,居民小区纳入考核的指标有上十个,均与小区居民息息相关。

    小区要求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等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露天排水沟等;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消防设施符合标准,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有公共文明引导员(志愿者);小区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社区居民公约、市民公约等,并展示有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文体活动广场、小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等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到位,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规范合理,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敢于说“不”,让文明之花开遍小区

    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株洲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决胜之年,居民小区在城市中占有较大空间,对创建更高质量文明城市非常重要。广大市民要向小区不文明现象说“不”,发现不文明现象可以先向小区的物业公司、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反映。对一些不文明现象,市创文办将进行收集,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办,限期整改。

    市民也可以将发现的小区不文明现象向《社情民意》周刊记者反映(电话:15197379626,QQ:1019550849)。本刊记者将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反映至相关单位和部门,并对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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