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抓好审判质效 多层次监管多角度提升全方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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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的网上监控,构建审判运行“数据铁笼”。】

    2019年,株洲市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法院“审判效率、质量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认真履职,砥砺奋进,全力抓好审判质效,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奋力推进公正高效审判

    继续深化审判团队改革。突出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强化院长、庭长的监督职能,积极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中院领导带头办案354件。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两级法院均设立速裁团队。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共精简内设机构86个,精简率50%。中院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会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司法改革经验被《人民日报》推广。

    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效能。2019年,我市法院审判绩效稳居全省市州法院首位,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6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得到较好提升。市“马办”组织18家市直单位参观“五问工作法”现场讲评观摩会,法院狠抓审判管理、提升审判绩效的做法获得赞许,精细化管理提高绩效的做法被《湖南日报》刊发。

    推进行政审判集中管辖。2019年5月1日起,将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到芦淞区法院、醴陵市法院集中管辖,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有限分离。

    二、优化内部监管体系,全力促进规范化制度化

    促进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和《院庭长办案规定》,对院长、庭长办案数量要求、承办案件范围、考核考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于员额法官司法改革以来的权利监督问题,着力强化“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方面的规制,推动“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有机统一。以庭审直播为切入点,倒逼庭审规范化。2017年以来,中院审管办确定一名专人每周对全市法院的直播开庭进行网络观审监查,及时予以通报。

    促进内部监管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邀请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抽取中院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4年以来在裁判文书网公开的127232份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加强裁判双向交流机制,对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慎发慎改。规定中院对拟发改案件,在作出裁判前5天,应当充分听取下级法院的意见,填写《交换意见表》。对发改案件开展双向评查,促进科学合理考核。完善《株洲中院审判委员会规程》,充分运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确保办案质量。

    促进案件清理常态化。扎实开展长期未结案件“大清理”,建立台账,由院长对一年以上的逐案专项督办。

    三、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大力跟进审判精准管理

    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定期进行全市法院审判绩效统计分析,紧盯异常审判数据反映的执法办案问题,强化问题倒逼机制,坚持“十天一通报,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推进”,对落后法院、团队点名通报批评,发挥绩效考核在审执工作中的重要评价作用。

    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的网上监控,构建审判运行“数据铁笼”。改变传统盯人盯案监督管理模式,依托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办案系统,推进审判全流程监督,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构建规范审判权运行的“数据铁笼”,使每一起案件,从立案、评查、执行、归档、统计各个环节均在网上运转,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中止、扣除三类情况。每周进行“临期在办案件”的监查,对于时限15天内即将届满的案件,及时提示办案人员;对时限5天内案件在内网工作平台上通报警示,必要时锁定办案流程并及时向有关管理主体推送。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促进裁判标准尺度统一。牢固树立大数据理念,全面落实省法院关于数字法院建设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裁判比对、数据分析等,推动“类案类判”,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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