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刘振
株洲日报讯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再提速。4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已于日前印发《评审时限管理和考核试行办法》,限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招标上限值)评审时限。这是该局继2017年实行“评审时限公开承诺”之后,再次大幅压缩评审时限,由此前的27个工作日,变成17个工作日。
该《试行办法》规定,在送审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且各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的情况下,预算(招标上限值)评审时限为17个工作日;竣工结算评审一般为2个月,大型项目审结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为确保上述时限规定落到实处,该局进一步提高了评审起点标准,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放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压实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的主体责任,集中评审力量,确保重点项目评审;实现评审管理关口前移,首创《财政投资评审负面清单》,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支出限额标准体系”和“常用材料(设备)价格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三超”及虚报高估等现象。
此外,该局通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严格内部考核,评审效率大幅提升。一季度,该局评审中心共评审项目58个,评审金额6.94亿元,审减1.32亿元。其中评审预算(招标上限值)项目30个,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评审时限平均为10个工作日,节省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