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夏四亮
株洲日报讯 4月2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日前,由攸县县政府牵头,联合水利、交通、海事、公安及乡镇等部门工作人员,对酒埠江库区27处非法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及时消除了库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株洲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中下旬,攸县地方海事处在酒埠江库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酒仙湖村、严塘村洲滩上有许多在建构筑物,采用易燃非闭式成型泡沫作承载体,建筑面积大小不一,最大的约100平方米,当地村民计划利用这类设施从事捕鱼活动。
“泡沫结构的强度和甲板抗压性能差,汛期水位上涨,这类设施浮于水面,对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将造成极大隐患。”市地方海事局上述负责人介绍,接到隐患情况上报后,该局迅速安排专业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下达执法文书,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向当地政府报告。此后,攸县县政府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强制拆除酒埠江水库建构筑物工作方案》,对上述非法构筑物采取强力措施。
市地方海事局上述负责人称,目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该局将持续加大水上执法力度,强化现场巡查和宣传教育,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