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20】协字第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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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芦淞区沿江南路与建宁大道交汇处东南角月形山项目增补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芦淞区沿江南路与建宁大道交汇处东南角土地级别住宅三级2105元/㎡、商业三级3487元/㎡土地面积262.48㎡(合0.39372亩)出让面积262.48㎡(合0.39372亩)容积率1<FAR<7.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20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商服50%)出让年限与XC(1)51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致。住宅用地截至2089年10月28日,商服用地截至2059年10月28日。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价格按1201万元/亩确定为473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株洲市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增补出让给株洲市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262.48㎡(合0.3937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商服50%)。土地出让截止日期与XC(1)51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致,即住宅用地截至2089年10月28日,商服用地截至2059年10月28日。

    ⑵ 土地出让价格按1201万元/亩确定为473万元。

    ⑶ 土地出让价款必须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

    ⑷ 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2016年9月27日《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16)0116号)及蓝线图实施。

    ⑸ 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增补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株洲市国土资源局503办公室土地利用科。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电话传真:0731—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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