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七成行政村收取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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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王军

    通讯员/熊英杰

    株洲日报讯 4月20日,炎陵县鹿原镇西草坪村村民张爱军,补上了“拖欠”几个月的卫生费,并在“光荣名册”签名。至此,该村实现了付费保洁全覆盖。据市农业农村局统计, 自2019年3月启动的农村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已在全市71%的行政村推行。

    2018年,我市下发了《株洲市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其中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重点聚焦“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等。

    目前,全市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的经费超过1.25亿元,已新建和改造垃圾中转站30余座,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转运车、垃圾收集车等均配备到位,农村地区8152名保洁员基本做到了垃圾的定期收集和日产日清。

    “但要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还要从老百姓的习惯和观念抓起。”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划定城郊和醴陵市一类、攸县和渌口区二类、茶陵县和炎陵县三类的标准,明确付费村比例分别要达到60%、40%和20%。

    当然,付费采取农户自愿的原则,并未作出强制性要求,尤其是针对贫困户,由帮扶干部或村集体经济为其兜底。“一年的费用在30元至100元不等,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标准。”该负责人表示。

    刚开始实施这一制度时,老百姓有不同的声音。西草坪村党支部书记张湘军告诉记者,村民认为村里设置了保洁员这个公益性岗位,并且由政府部门支付了工资,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没有必要再向老百姓收费。

    后来,村里开展清洁户评比活动,让村民自评和互评,还给清洁户家庭授牌和奖励,大家谁都不愿被比下去。趁热打铁,村里由党员和村民小组长带头,妇联支委也加入其中,采取每人联系五六户家庭的方式,结成“卫生清洁联盟”,在做好房前屋后清洁的同时上交卫生费。

    “去年村里收上来的卫生费有上万元,全部用于公益事业的投入,村容村貌大大改观,还在县里的评比中获得第二名。”张湘军表示,村里的收费标准已从去年的每户每月5元降到了今年的两元,因为老百姓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付费的初衷就实现了。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艳娟认为,这种付费制打破了原来垃圾治理政府包办的模式,通过鼓励农户购买服务,提升了村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为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凝聚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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