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株洲日报讯 4月16日,市创文督查组开展业务培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要求各成员学深、吃透、弄懂各项测评指标、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及具体要求。
《操作手册》对《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测评项目、测评内容、测评标准等,进行指标细化,明确具体要求。
其中,市民文明素质是指标之一,测评内容由文明行为、文明交通、友善礼让等部分构成。要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船)或依次上下车(船);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行。
“文明城市创建,从我们身边小事做起。”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文明素质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将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同心协力、人人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大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