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50年一刀切”,工业用地期限有“弹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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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4月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蒋开建接听市长热线,2小时的接线活动中,共有17位市民打进电话,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用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农村宅基地以及学校规划等。蒋开建在接线活动中透露,我市今年将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

    市民李先生在来电中称,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强力推行全域“净地”出让,咨询什么是“净地”,其出让条件是什么,以及我市在工业工地供应上,今年有何新举措。

    蒋开建介绍,“净地”需满足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重大涉法涉信问题,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推广“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变工业用地按50年出让的传统做法,设置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5种弹性供应年期,根据企业需要自行选择。

    出让年限缩短,出让价格也相应降低,10年期一次性出让的起始价,按照同等条件下50年期出让土地的25%确定,15年期按照36%确定,20年期按60%确定,30年期按70%确定。供应方式上也更加灵活,在一次性出让基础上,新增了先租赁后出让、租赁出让结合两种方式。

    市民陈先生来电中反映,其在农村原有一栋1层住房,有土地使用证。由于居住拥挤,于2012年改建成了二层楼房,占地面积未改变。询问是否可以申请将现有土地使用证,换发为不动产登记证。

    蒋开建表示,根据我市最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对合法取得但没有规划条件的宅基地上的农房,属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2008年以后实施建设的,经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的,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对于市民关注的长株潭城际铁路未来能否建设至渌口区的问题,蒋开建称,目前已规划岳衡城际铁路途经渌口区,并规划预留车站,渌口区撤县设区后,已纳入整个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围,目前我市正在组织编制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将在规划中进一步对交通综合规划进行研究,确保规划的落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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