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王敏玲 谢燕
株洲日报讯 水泥块从天而降砸伤楼下路人,引发了一场官司。近日,原告易某与被告株洲某物业公司、吴某、某房地产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征求当事人同意,渌口区人民法院委托天元区同心民企法律援助公益协会志愿者、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刘正律师进行诉中调解。
作为调解员的刘正律师与到庭的三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未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视频联系。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李如鹰进行全程指导,对调解案件的流程、调解协议的达成等予以规范。
此次采取诉中委托调解,充分利用了律师作为调解员拥有丰富的调解经验、较强的调解能力的专业优势,实现了多元互动、调与诉的有机衔接。考虑到本案涉及建筑业领域的相关知识,法院选择具有建筑专业知识背景的律师作为调解员人选,让调解工作变得更具专业说服力,从而适当减轻审判压力并提高审判效率。
目前,此案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各方当事人对法院这种调解解纷方式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