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流窜我省多地作案,这伙恶势力团伙成员栽了。近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衡阳大师兄”首要分子汤某因犯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8万元。主犯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汤某、蒋某两人都是衡阳人,且都只有24岁。汤某19岁时就因故意伤害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被减刑释放。
2017年,汤某创建了名为“衡阳大师兄”的微信群,不仅将刘某、李某、蒋某等人拉入群,还吸纳了大量未成年人。汤某还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招揽组织成员,最多时团伙成员多达百人。
为了争名气、抢地盘,以汤某为首的“衡阳大师兄”团伙与另一团伙“年轻的我们”团伙经常发生争执,甚至火拼,造成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二级。在当地警方打击下,2018下半年汤某带着部分成员来到我市。
组织卖淫一直是“衡阳大师兄”的经济来源。汤某要求组织成员多方结交女友卖淫,甚至还招募、引诱了很多未成年人卖淫。到案发时,该团伙通过组织卖淫非法获利19万元。
汤某和蒋某在自己吸食毒品的同时,还向团伙内其他成员提供毒品以及吸毒场所,其中不乏未成年团伙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