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全年减征,全省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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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琼

    通讯员/杨浩

    株洲日报讯 4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市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即将开始,续保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31日。

    据悉,为减轻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经济负担,我市在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执行减征政策。缴费标准分别为2616.64元/年·人(8%费率档按5%费率收取)和1633.96元/年·人(6%费率档按3%费率收取),株洲也成为全省唯一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年减征的地市。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前往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任一网点进行缴费,也可通过“株洲医保”微信服务号缴费。缴费180天后可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前往各区医保局服务窗口领取《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员补缴2020年4月以前的应缴未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原缴费比例。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续保缴费的,将影响其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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