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学校擅自挖出62棵树木
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刘启诚
开栏语: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关乎百姓“绿色幸福感”,关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保障。2019年1月1日,我市出台《株洲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自此,株洲进入园林监管时代。今日起,本报推出《园林监管在行动》专栏,跟踪记录监管进程,关注园林绿化监管的举措、经验和成果,敬请垂注。
株洲日报讯 “好多树倒在地上,快来看看!”3月23日下午4点,荷塘区园林绿化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荷塘区天鹅花园小区公交站旁有毁绿事件。
下午5点,记者随市园林绿化中心、荷塘区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在现场记者看到,一截粗壮的树干横挡在建筑工地入口,一棵棵大树被放倒在地,留下硕大的坑洞。
经调查,事发地为株洲市北大公学株洲实验高级中学(筹)项目建设工地。据初步统计,这次毁绿面积达625平方米,62株乔木被擅自移植、挖出,包括52株樟树、10株桂花树。
“我们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只是审批文件还没有下来。”株洲市北大公学实验高级中学(筹)相关负责人称。
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队员当场阻止了这一未经行政许可而擅自移绿、毁绿的行为。
依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22条、第5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修剪、砍伐树木,违者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队员表示,还将进一步调查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