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邹家虎
通讯员/王益恒
株洲日报讯 1月30日,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提拔使用优秀干部和发展党员的工作意见》。该意见明确,提拔使用优秀干部和发展党员的对象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奋斗在基层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
该意见指出,在资格条件上,提拔使用干部重点向主动请缨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奔赴抗疫一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倾斜,特别规定了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或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入党对象资格条件上,重点向在疫情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对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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