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建之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代表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开局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务实进取,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向前。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4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集中视察2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部、调研论证12部,交办审议意见3件,作出决议决定4个,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明方向、谋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主题教育期间先后来到株洲调研时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市人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时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及各党支部先后组织专题学习研讨6次,开展专题调研20次,深刻检视问题150个,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狠抓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重点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强化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持配合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

    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支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本级2018年债务管理、全口径债务审计和债务清查结果报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本级政府性债务2018年管理情况和2019年偿债预算安排情况,积极参与“151”化债机制制定,切实跟踪化债措施落地,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发挥了有效监督作用。着力支持精准脱贫,以推进湘赣边区乡村振兴助力精准脱贫为抓手,组织相关部门同志深入湘赣边区19个乡镇59个村调研,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并呈报市委,为创建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人大力量。加大定点帮扶力度,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引领,机关委室和干部积极参与,共结对渌口区帮扶扶贫村9个,解决实际问题30多个,脱贫帮困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着力污染防治,听取和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了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监督,提出了“正确处理好污水治理与污泥处理、面源污染治理与河道污染治理、活水与治污、防洪工程与生态景观打造、治理与源头管控、工程治理与生态治理”等整治建议,督促加紧整治滞后项目,确保实现2020年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达9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大对河长制监督情况调研,全年暗访市域湘江干支流20余条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发现问题30个,形成了审议意见书。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全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等刚性措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作出了依法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围绕财政预算执行、预决算等重要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严格做好人事任命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全面贯彻党委人事意图,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6人次,确保了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实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2019年,我们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强监督、促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坚持把省委、市委确立的“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温暖企业行动”作为重大事项来抓。围绕落实《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开展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把脉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短板,提出了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坚持把司法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大事项来抓,听取了法检“两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司法质效、提升服务水平等意见,努力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经济形势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为解决制约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以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为抓手,听取和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提出了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等建议。持续跟踪常委会关于“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了集体视察,开展了专业小组调研,列出了问题清单,提出了整改建议,积极推动“一谷三区”建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认真督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审议意见书10条建议22项内容,逐一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强化财政预算监督。按法定要求,认真审查和批准了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出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增强产业活力、紧缩一般性开支以增加民生投入等建议。听取和审议了2018年8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并按“四评”方案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积极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继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系统,打通与市发改、财政、人社等10个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渠道,将监督功能拓展延伸到重要经济领域。与湖南工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借助第三方力量,依托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坚持线上与线下监督有机结合,扩大联网成果运用。

    ——2019年,我们紧扣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解难事、办实事,推动民生实事落实

    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积极推进全市“一区十六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通过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票决产生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73个,共投入资金3亿多元,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让“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让人大代表变成真正的“决策参与者”,丰富了代表履职形式,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省人大对此给予了高度肯定,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反响,《人大代表报》《人民之友》专文刊发了我市票决制工作经验,以此为素材的新闻荣获全国人大新闻三等奖、湖南人大新闻一等奖,全年共接待上海市嘉定区等前来学习考察的30余批次。

    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权利。致力解决城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跟踪监督了《关于我市城区基础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办理加大投入力度、精准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建立生源变化动态监测平台等23个具体事项。听取了民办教育发展监督情况报告,提出了依法建立民办教育良性发展机制等建议,推动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协调发展、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一体保障。致力推动扩大就业,听取和审议了“稳就业”监督情况报告,高度关注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261家企业2.86万职工再就业工作,对政府投入、平台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有效拓展了就业渠道。致力解决群众就医难、就医贵的痛点,听取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提出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医卫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医联体建设等建议,不断推进医疗健康条件改善。致力维护归侨侨眷权益,提出了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涉侨法律宣传、加强工作研究、健全工作机制等建议,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投身株洲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助推美丽株洲建设。坚持把城市规划建设“一张蓝图干到底”作为提升城市魅力的重大事项来把握,听取了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2018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审议意见书,切实维护规划权威,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针对交通拥堵“城市病”,听取了城市交通畅通行动实施情况汇报,重点聚焦四通路、化机小巷、水竹湖路、规划107路等道路微循环改造;针对公共停车难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等建议,努力提高城市道路通畅水平,塑造良好城市形象。针对农村垃圾、厕所、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难题,听取和审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情况报告,提出了科学规划、示范带动、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等建议;完成了农村集中居民点示范村住房规划布局、编制详细性规划和住宅建筑示范图集等引导农户集中建房基础工作,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组织由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专家库专家和司法机关业务骨干组成的评查组,对公检法2018年办结的102件案件开展了“百案评查”活动,注重刑事与民事执行案件、评查与自查、随机抽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对每一份案卷提出了详细的评查意见,分别指出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案卷在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方面的瑕疵和不足,主任会议要求认真整改、依法问责,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监督,听取了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营造强大舆论声势、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化戒毒管控措施等建议。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权,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0多人次,共转办、交办、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6起,用人大力量助推经济社会环境不断向好。

    ——2019年,我们紧扣全面依法治市,重立法、强检查,加快推进法治株洲建设

    扎实推进地方立法。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通过健全四项机制,落实四个责任,把握四个重点,我市地方立法路径已基本形成。联合湖南工业大学创立了全省设区的市第一家地方立法学术研究机构。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2019年重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既严格遵循立法法、上位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又注重提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株洲经验”,努力破解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困境。目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批准,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扎实开展城市养犬管理立法调研,常委会提前介入参与推动,市人民政府起草部门承办阶段工作已经完成,2020年初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扬尘污染防治立法调研。革命遗址保护、电子车牌管理、大数据等其他10项立法调研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开展“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开展了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宪法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加大《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监督力度,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对2018年7月以来5县市区10个镇共624户新建房屋全覆盖执法检查,下发了执法检查通报,其中,对26栋新建房屋侵占基本农田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有力强化了地方法规权威。组织召开了《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统筹多家媒体对该条例进行了全方位报道,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规范开展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审查意见研究处理及反馈机制,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备案审查上下联通,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全年备案审查市人民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4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16件。

    ——2019年,我们紧扣代表担当履职,建平台、活机制,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强化载体建设,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积极开展争创“五星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活动,推动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进室入组”,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效,展示了“小小工作室、履职大舞台”的魅力。全年开展代表活动1083场次,参与代表2928人次,接待群众665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157件,目前已解决959件,解决率为83%。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根据议题审议需要,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广泛吸纳各个层级代表意见建议。深化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实践,充分发挥代表行业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全年组织24个市代表小组围绕乡村振兴、社区卫生服务、温暖企业等主题,开展活动73批次;组织8个市代表专业小组,围绕扫黑除恶、园区建设、文创产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主题开展活动16批次,代表作用不断凸显。

    强化建议办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坚持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建议质量关,指导和服务代表依法依规提出建议,提高建议质量。完善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建立完善“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各县市区”的立体督办格局,开展建议办理情况评议及满意度测评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解决。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对十五届人大三次大会代表提出的317件建议、批评、意见,316件已办理,代表满意率为99%。

    强化服务保障,夯实代表履职基础。精心组织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新补选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等,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依托代表履职管理“APP”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评估考核,做到履职有记载、考核有依据。衔接服务好国、省代表的审议发言、建言献策、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全年协助、服务全国代表提出议案1件,建议25件,协助省代表提出建议81件。

    ——2019年,我们紧扣提升整体工作实效,建制度、提能力,焕发人大工作蓬勃生机

    突出能力建设,综合素质有效提升。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政治学习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中心组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等方式,举办了党性教育培训14次、“株洲人大道德讲堂”3期及“学党章学宪法”知识竞赛等,不断提升人大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开展了“调查研究月”活动,常委会领导每人领衔一个重点课题,深入扎实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含金量较高的调研成果,其中《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如何适应乡村振兴战略探析》等3篇调研报告在全省人大系统评比中获奖,6篇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能力、审议能力和依法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工作效能有了较大提升。

    强化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富有成效。按照市委统一安排,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主任会议成员积极投身“一件事一次办”、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产业链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温暖企业行动、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坚持年度工作要点管总、“两月工作预安”统筹、每月主任会议推进、“一周工作安排”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株洲人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其中民生实事票决制、预算绩效监督“四评”办法、人大脱贫攻坚专项评议等三件被评为特等奖,增添了创优争先活力。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组织老干部座谈会和“实践探索”理论研讨活动,组织“使命在肩、砥砺向前”全市人大系统文艺汇演,株洲人大影响力不断提升。

    提升管理水平,整体效能不断增强。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及人大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了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机关管理运行规范、有序、高效。常委会主动接受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指导,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各项工作,承办了省人大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人大系统各类会议6次。注重加强与外省人大及省内兄弟市州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密切了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全市人大系统积极作为,人大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各位代表,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之所以能够扎实有效推进,取得新的进步,是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对照人民群众的需求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推进精准精细立法上,还需进一步努力;依法监督的实绩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的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常委会议时间安排还需进一步合理,审议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增强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我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新一年人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善于创新,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坚持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有机融合,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理效能。要紧紧围绕强化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市委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的体制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全面贯彻党委人事意图,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做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捍卫者。要紧紧围绕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畅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在总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基础上,今年提质扩面,明年全面铺开。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履行好人大在依法治市中的职责,着力推动提升治理效能。

    持续强化立法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立足全市治理需求,推动立法资源向改革所向、发展急需、民生所盼的经济、社会、民生事项集中,完善市域治理的法律保障。扛牢主导责任,做好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发挥立法专家和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作用,注重提升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立法智库效能。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突出株洲特色,不搞大而全、小而全,需要几条就规定几条,重在管用,重在实施。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立法计划,审议《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重点调研烟花鞭炮安全生产、醴陵窑保护、革命遗址保护、城市停车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养老服务、城市山体水域保护、扬尘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项目。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坚持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法检“两院”制定的具有审判、执行或者检察工作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探索建立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发挥好备案审查工作在维护法制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各项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和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着眼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审查“十四五”规划(草案),深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同级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报告,持续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株常审〔2017〕2号)实施情况,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四评”工作,倡导并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绩效监督。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助推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提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听取海外人才引进工作报告,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开放崛起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消防体制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依法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管理情况调研,推动发展成果普惠共享。着眼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全市整体脱贫以及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情况,听取全市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2019年执行情况调查,开展《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督查视察,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着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听取法检“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继续开展案件评查等专项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夯实治理基础。进一步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促进代表履职,更好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为共建共治共享拓展广阔的空间。着力创优代表履职载体,持续贯彻落实《中共株洲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4个配套办法,继续推进落实每名代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专题调研、提出一件以上优质建议、参与一次以上群众接待、进行一次以上联系走访、参加一次以上重要活动”的“五个一”代表活动机制。继续做好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工作,规范代表反映意见转交处理机制,巩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成果。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集中交办、日常督办、重点督办、协调督办等工作。坚持源头入手,加强代表建议撰写指导,把好意见建议质量关。强化责任分工,准确理解代表建议核心内容,系统梳理、科学分类,把好意见建议交办关。以提高解决率为重点,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联络机构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办理工作评议,把好意见建议督办关。着力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落实代表轮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代表赴培训基地或知名高校开展专题学习,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及时登记、考核代表履职活动情况,加强代表履职考核监督。完善代表评先评优办法,引导和激励代表更好地尽责履职。进一步做好国、省代表参加代表大会、专题调研视察等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主题教育常态长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建设政治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一起抓,巩固工作基础,增强内生活力。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作为第一遵循、第一标准、第一要求,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锤炼政治能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抓好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班人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正创新做好人大新闻舆论和人大制度理论研讨工作,牢牢掌握新闻舆论话语权,不断扩大人大制度影响力。坚定不移抓好制度建设。全面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经验,把主题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运用好、坚持好,不断完善符合人大机关运行特点的工作、议事、决策等制度规则和上下协同工作机制,使自觉践行初心与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履职实效。坚定不移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继承、完善、提高进程中不断优化人大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依法履职新形式,继续推行“一委一品”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株洲人大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创优全市人大系统绩效考评机制,让创新成为株洲人大工作的鲜明特色。坚定不移抓好文明创建。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和整体形象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强化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抓好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三级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使命光荣艰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时代的重托,用担当诠释人大代表的使命,用奉献绽放人大代表的光彩,努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崭新篇章,为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建之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株洲日报记者 易翔 摄

    名词解释

    1. “151”化债工作机制(P3):即我市创新推出的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1个协议、5个机制、10个工具,涵盖公益性资产置换和管理、土地整理委托服务、平台公司治理等方面内容。

    2. “四不两直”(P5):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调研、检查方式,以达到了解一手情况、督促促进工作的目的。

    3. “四评”绩效监督(P5):即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和部门自我绩效评估、财政部门综合评价、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公开评审、人大民主评议的“四评”机制,推动政府预算管理由“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

    4. “一区十六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P5):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选取渌口区及区辖八乡镇、其他各县市区、经开区各一乡镇,共计“一区十六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这一制度始终贯穿了‘党委决策、群众参与、代表票决、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运行理念,让‘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丰富了代表履职形式,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解决落实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事,促进了株洲市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5. “百案评查”(P7):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司法公正株洲行”活动组委会的安排,由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律专家和人大代表,对公安、检察、法院已办结的案件开展的案卷随机评查活动。具体是以刑事与民事执行案件、评查与自查、随机抽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检法2019年办结的102件案件提出了详细的评查意见,分别指出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案卷在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方面的瑕疵和不足,要求其认真整改、依法问责,维护司法公正,简称为“百案评查”。

    6. “五星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活动(P9):为更好的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作用,让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动起来”“活起来”“做起来”,我市开展了“五星级”代表联络工作室创建活动,提出“配置标准化、保障健全化、运行制度化、活动多样化、结果实效化”的“五星标准”。

    7. 人大工作创新奖(P11):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为更好的反映全市各级人大工作的创新举措、活动和工作亮点,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特推出人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激励机制,形成全市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实践,勇于开拓创新的良好氛。

    8. 党支部“五化”建设(P17):基层党组织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

    9. “一委一品”(P18):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为体现监督工作的连续性,通过广泛调研,确定每一个委室在本届内的创树一项工作特色或品牌。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