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20]协字第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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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株洲市芦淞芦淞路609号两宗土地(原株洲锻压机床厂经营性国有资产两宗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株洲市芦淞芦淞路609号土地级别住宅三级2851元/㎡土地面积宗地一面积为464.27㎡,宗地二面积为130.43㎡(分摊面积)出让面积宗地一出让面积为464.27㎡,宗地二出让面积为130.43㎡(分摊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宗地一按205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142.763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54.6万元;宗地二按399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78.06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30.4万元;总计应补缴85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 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株洲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宗地一出让面积为464.27㎡,宗地二出让面积为130.43㎡(分摊面积),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85万元由株洲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

    ⑶ 株洲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0月28日的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

    ⑷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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