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幸福株洲”三社联动和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持续推动村民议事堂和民政示范村(善治示范村)创建。完善政府购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