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农村户籍居民遗体火化 有奖补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丁时伟

    株洲日报讯 1月1日起,《醴陵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奖补制度》正式实施。凡具有醴陵户籍,且死亡后按照殡葬法律法规火葬,可以得到奖补。

    按照该制度,城市户籍居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奖补遗体接运费用280元;农村户籍居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一次性奖补800元;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一次性奖补400元。直系亲属凭本人身份证明、亡者户籍证明、火化证(节地生态安葬证书)等有效证件,到该市火葬场(殡仪馆),填写申请表,直接予以奖补。

    此外,该制度明确,城市居民死亡后,遗体应由专用殡葬车负责接运,丧属自运遗体或选择其他非专用殡葬车接运遗体的,遗体接运费用不予奖补;遗体火化遵循就近原则,在外地死亡的本市农村居民,其直系亲属可持有效火化证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奖补;符合奖补条件的城乡居民,不得违反殡葬法规以及醴陵市有关殡葬工作的规定,严禁丧事大操大办,严禁室外搭棚治丧、抬棺(骨灰盒)游市,否则不予奖补。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