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刘敏中
“十年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湘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株洲将采取哪些措施?禁捕对渔民有何影响?是否会导致水产品价格上涨?
2021年起
我市天然水域将常年禁捕
去年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提出2019年底前完成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前完成保护区以外水域渔民退捕,暂定禁捕10年。
前不久,我市召开禁捕退捕工作调度会要求,2019年底之前,全面完成渌口区和茶陵县2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的禁捕退捕任务;2020年3月底以前,完成保护区以外的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攸县和炎陵5个县区的禁捕退捕任务;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天然水域实施常年禁捕。
实施禁捕后,我市主要河流渔政管辖责任划分为:湘江株洲段,从古桑洲至象石水域由市渔政站负责,象石至朱亭水域(鲴鱼国家级保护区范围)由渌口区负责,渌江、洣江等河流水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辖县(市)区负责。
政策帮扶渔民转行
鼓励发展水产养殖等产业
“将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支持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刘敏中科长介绍,我市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渔民,全面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并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
我市将在每年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向退捕渔民倾斜,确保渔民就业培训的需要;对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伤残等困难渔民,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特困渔民,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托底安置。
与此同时,鼓励退捕渔民从事乡村旅游、绿色水产养殖、休闲渔业等特色产业或水产营销、水上运输等行业,支持他们外出打工或到公益岗位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渔民都能有事做,真正转得出、稳得住。
禁捕之后
水产市场价格不受影响
禁捕是比禁渔更高一级的要求。
禁渔是指在每年的鱼类繁殖期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而禁捕则是全年全面禁止捕捞。
禁捕之后,一些濒临灭绝的水生生物和生态系统将得到一定的恢复。但广大市民也关心,禁捕是否会影响到鱼价。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水产品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价格也不贵,市民可以放心,水产市场价格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