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相随法相伴 助弱者维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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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20日,我早早来到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我是当天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刚坐下不久,一对老人就相互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了进来。

    “律师,求你帮我讨个公道。”老嗲嗲无奈地说。他的头部、双手绑着厚厚的纱布。

    “别急、别急,您先坐。”我招呼老人坐好,倒上热茶,并询问有关情况。

    老嗲嗲年逾八旬,与老伴住在天元区一处廉租房的二楼。两年前,一楼的一辆电动车起火,蔓延至楼上,老人被严重烧伤,光治疗费就花了20余万元。因肇事者又不见踪影,时至今日,老人都找不到索赔对象。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谈,我脑中的脉络逐渐清晰,老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爷爷,我先给您进行受案登记。”我一边安慰老人,一边在“如法网”上登记,然后向他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代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送走两位老人,我感慨良多。法律援助,通俗点讲,就是政府出钱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打官司。法律是有温度的,保障每一个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我当律师的初心。

    两年前,我有幸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受了工伤没钱看病的职工、因老板跑路而拿不到薪水的农民工、遭受家暴有家不敢回的妇女……两年来,我接待了近百位当事人,每次我都会给予他们专业化的解答及可行性的处理建议。

    记得去年11月,我被指派为一名贩毒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我很想念父母和孩子。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的近况。”交流时,此人提出请求。“我试试看。”我说。一开始,其家人百般拒绝,我软磨硬泡,终于有了“回复”。

    “谢谢你,你是名好律师。这次,我一定好好改造。”其实,每一声“谢谢”,都是我前行的动力。

    (株洲日报记者 刘琼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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