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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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胡琛

    株洲日报讯 受外来输入性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12月14日0时开始,截至当天19时,我市空气质量已经持续6小时中度污染、2小时重度污染,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我市重度污染天气或将持续至12月16日。

    按照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及《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我市于12月1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据株洲市气象台与环保部门会商预测,14日夜间受输入性污染持续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将维持重度污染,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在250以上,15日白天11时以后,AQI指数将下降,空气质量等级为中度至轻度污染,15日夜间又将上升至重度污染。16日形势较为复杂,预计仍将是白天稍好晚上加重的形势,17日白天强冷空气南下,污染过程结束。

    根据目前响应状态,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同时,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措施;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1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严厉打击渣土车、高排放柴油货车违规上路等行为。

    此外,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鞭炮、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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